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就“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主板IPO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和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主板IPO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采购编号:JMQYCS2017-003)。
2、用途: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主板IPO法律顾问服务。
3、简要技术要求: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主板IPO法律顾问服务。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响应人应当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响应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招股说明书日期为准)应当完成过至少3个A股IPO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需提供招股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供应商产生的方式:公开报名。
四、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17:30时,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响应人通过电子邮箱向采购人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采购人电子邮箱见“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表)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4)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3个A股IPO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清单、招股说明书等);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在接收以上报名资料后通过电子邮箱向符合资质条件要求且报名资料齐全有效的响应人发送磋商文件。
五、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3月16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白沙大道西4号)。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3月16日15:00时(北京时间)。
4、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白沙大道西4号)。
六、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白沙大道西4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35102;13702271806
传真:0750-3522984
电子邮箱:44894606@qq.com
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
附表:
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主板IPO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JMQYCS2017-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响应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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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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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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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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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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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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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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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代表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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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内容应打印,不能手写)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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